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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缙云县第十批拔尖人才选拔1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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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拔范围。第十批拔尖人才选拔面向全县生产、工作一线从事研究、推广、应用和管理,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领军作用,为缙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且在职在岗的人才。《缙云县关于进一步加快引进和培育高层次人才的若干意见》中第四类(含第四类)以上对象以及入选丽水市“拔尖人才”、市“138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员,不再参加选拔。

(二)选拔名额。本次选拔名额为10名,如实际入选人数少于选拔名额,不足名额不再递补。

选拔条件

第十批拔尖人才申报对象必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专业素质较高,事业心、责任感较强,具有开拓进取和改革创新精神,个人专业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帮带能力较强,所在单位或团队创新能力突出,具备较好的培养条件。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1965年6月1日以后出生),有特殊成就和重大贡献者可适当放宽条件。在缙云工作3年以上,近3年具有下列成绩之一:

(一)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研究成果,研究成果具有显著的应用成效或应用前景,达到全市领先水平,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二)在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理论研究成果较丰硕,有创造性理论成果为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决策所采纳,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推动作用,在业内有较大影响。

(三)在企业管理领域,运用创新的管理理念、管理办法推动企业科技进步,实现企业跨越发展,企业综合竞争力在同行业中持续处于领先,并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

(四)在工程技术研究领域,擅长发明创造、技术革新,并在重大工程、重点项目中创造性地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问题,作出重要贡献。

(五)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领域,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或在技术成果转化以及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中作出重要贡献,产生了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

(六)在教育、教学领域,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所创新的教育教学理论、方法和成果,在全县产生了较大影响,取得了较好实效。

(七)在医疗卫生领域,医疗技术和临床实践效果达到全市领先水平,特别是在诊断治疗疑难病症方面作出重大贡献,取得显著效果,在业内有较大影响。

(八)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和体育等领域,为繁荣和促进文化艺术各项事业作出重要贡献,获得同行业市级以上专业奖项或表彰奖励,在全市享有较高声誉。

(九)在社会工作领域,具有较高专业知识水平和社会实务能力,积极投身社会工作实践,群众公认且社会效益显著。

(十)在经济社会发展其他领域中作出重要贡献,被社会和同行公认,产生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

选拔方法及程序

第十批拔尖人才选拔工作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具体包括以下六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下发开展选拔工作的通知,并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告,各单位深入宣传发动,组织符合条件的个人进行申报。

(二)归口初评。符合条件的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缙云县第十批拔尖人才推荐表》,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按照企业、科技、教育、卫生、农口、宣传、社工等专业分类,分别推荐报送县经济商务局、县科技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等相关归口牵头单位初审(自由职业者直接报送初审)。各归口牵头单位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初审,组织有关人员或专家成立初评小组,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遴选,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名单,报县委组织部。

(三)专家评审。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分类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考察人选名单。

(四)组织考察。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组织人员,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考察了解,并向纪委、政法委、信访、计生、环保、税务等单位征求意见。

(五)社会公示。将考察和征求意见后的人员名单提交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和县委人才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提出候选人名单,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六)发文公布。经公示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确定正式名单,经批准后由县委、县政府发文公布。

相关待遇

缙云县第十批拔尖人才入选者,由县委、县政府颁发荣誉证书,享受相应的待遇。主要有:入选时给予1万元人才专项奖励,培养管理期满后,对培养管理期内相关年度人才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按照工作实绩,评出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1.5万元、1.2万元、1万元奖励;三次被评为拔尖人才,且培养管理期内相关年度人才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次年起纳入《缙云县关于进一步加快引进和培育高层次人才的若干意见》中第五类人才管理,享受相关待遇;优先推荐参评各类人才称号、奖项等;根据有关政策享受项目资助、健康服务、子女入学、住房保障等方面的优惠待遇。

申报要求

各归口牵头单位受理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7月1日,申报人员应在截止日前将《缙云县第十批拔尖人才推荐表》及附件材料(一式9份。同时以光盘形式提供整套材料电子版文件,其中附件材料电子版为pdf格式),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按照专业分类分别报送相应归口牵头单位初审。

各归口牵头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县经济商务局:章文辉(3025883,364056981@qq.com)

县科技局:黄柯源(3016650,236282536@qq.com)

县教育局:丁海潮(3140613,295536435@qq.com)

县卫生健康局:陈素华(3134813,672247540@qq.com)

县农业农村局:陈英(3016089,37723231@qq.com)

县委宣传部:胡旭霞(3312580,jyxxcb@126.com)

县民政局:李央(3138583,601682302@qq.com)

相关附件下载:0009ph

附件:

附件1缙云县第十批拔尖人才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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